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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和他们笔下的侦探

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和他们笔下的侦探

爱伦·坡
生平: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美国19世纪的诗人、小说家、评论家,不仅在美国文学史上,而且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是一位十分独特的作家。父母亲是流浪艺人,在坡两三岁时便相继去世。接着他为一富商收养,但始终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他念过一年大学,也进过有名的西点军校,但没有毕业。坡天生聪慧,18岁便出版了第一本诗集,后来写小说又获奖。他此后靠写作与做编辑维持生活,但仍贫病交加。他年轻的妻子咯血死在他的怀里,因此他的作品里经常出现血与死的图景。坡40岁时从美国南方的里士满去北方,中途不省人事地倒在巴尔底摩市街头,四天后去世。
贡献:爱伦·坡在文学批评、小说创作与诗歌创作上都有建树。
坡把英国的浪漫主义诗歌创作理论引进美国,并加上个人的特色,如他强调要创造独立自在的美,强调诗歌的音乐格律等。他的创作性论文如《写作的哲学》,《诗歌的原理》,评论霍桑的《古老的故事》,评论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等人的诗歌以及评论狄更斯的《老古玩店》等作品至今被子视为文艺批评的典范之作。坡创作了近70篇短篇小说,有些是冒险小说、恐怖小说、心理小说,其中一部分着重写犯罪与推理,如《失窃的信件》、《金甲虫》等。西文普遍认为他是侦探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鼻祖,也有人说他是美国短篇小说发展史上的开拓者。
坡继承了德国与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传统。但坡也有自己的特点:他着重反映生活中隐藏与内在的一面、主观意识的一面,并且常从一个处于黑暗与绝望中的人的角度,追忆甜蜜的生活,追求一种“只应天上有”的所谓“超凡的美”。从这一点来说,坡开创了西文现代诗歌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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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基斯特·杜宾
爱伦·坡塑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侦探形象奥基斯特·杜宾。杜宾是法国名门之后,因在事业上屡受挫折,靠吃遗产度日。他的唯一兴趣是与书作伴。他喜欢幻想,喜欢在黑夜静静地思考问题,尤其对生活中的疑案充满了兴起。他具备侦探所应具备的分析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尤其注重人的心理活动,把犯罪活动与人的贪欲联系起来。杜宾是世界文艺舞台最早亮相的名侦探。爱伦·坡还为杜宾设计了一个呆头呆脑、自以为高明的记者作陪衬角色。(后来的侦探小说中有许多都塑造了陪衬人物,如著名的福尔摩斯的朋友兼撰稿人华生医生,波洛的朋友黑斯廷斯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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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柯南·道尔
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柯南·道尔出生于爱丁堡,9岁时就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当他在1875年离开学校时道尔已经对天主教产生厌恶情绪,而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不过他行医并不太顺利,在此期间道尔开始写作。在搬到南海城(Southsea)后,他才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写作上。道尔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该部小说的主角就是之后名声大躁的歇洛克·福尔摩斯。
1885年道尔与路易斯·霍金斯(Louise Hawkins)结婚,但是霍金斯在1906年因结核病过世。1907年道尔与珍·勒奇(Jean Leckie)小姐结婚。
1890年道尔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成为一名眼科医生,这使得他有更多时间写作。1891年11月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道尔写道,“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1893年12月在《最后一案》中,道尔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但是小说的结局令读者们非常不满,这使得道尔最终又让福尔摩斯重新“复活”,在1903年道尔发表了《空屋》,使福尔摩斯死里逃生。道尔一生一共写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以及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
19世纪末英国在南非的布尔战争遭到了全世界的谴责,道尔为此写了一本名为《在南非的战争:起源与行为》(The War in South Africa: Its Cause and Conduct)的小册子,为英国辩护。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发行,有很大影响。道尔相信正是由于这本书使他在1902年被封爵。20世纪初道尔两次参选国会议员,却都没有当选。
道尔本人也曾卷入两桩有趣的案件。一次是在1906年,一名英印混血律师被指控发送恐吓信以及虐待动物。虽然这名律师被逮捕后,依然有动物被虐待,警方却一口咬定这名律师有罪。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案件后,1907年英国建立了刑事上诉法庭。因此可以说道尔不但帮助了这名律师,还间接协助建立了一套冤案申诉机制。另一次则是在1908年,一名经营赌场的德国籍犹太人被控用棒子袭击一名82岁的老妇人。
到晚年时道尔开始相信唯灵论,甚至还曾以此为主题写过好几部小说。柯南·道尔在1930年7月7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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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是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卡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博士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
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情报员的老前辈。  
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  
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
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读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
说话很快,声调很高。  
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回忆录的执笔人。  
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

柯南·道尔作品:
关于福尔摩斯的著作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这些故事在40年间陆陆续续在《海滨杂志》上发表,这是当时的习惯做法(查尔斯·狄更斯也是用类似的形式发表小说)。故事的主要发生在1878年到1907年间,最晚的一个故事是以1914年为背景。这些故事中两个是以福尔摩斯第一口吻写成,还有2个以第三人称写成,其余都是华生的叙述。
中篇小说
血字的研究(1887)  
四签名(1890)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1-1902)  
恐怖谷(1914-1915)(莫里亚蒂教授出场)  
短篇小说
冒险史(1891-1892)  
波希米亚丑闻  
红发会  
身分案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  
五个桔核  
歪唇男人  
蓝宝石案  
斑点带子案  
工程师大拇指案  
贵族单身汉案  
绿玉皇冠案  
铜山毛榉案  
回忆录(1892-1893)  
银色马  
黄面人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  
“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案子,福尔摩斯口述,华生记录)  
马斯格雷夫礼典(福尔摩斯另一个早期案件)  
赖盖特之谜  
驼背人  
住院的病人  
希腊译员(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首次登场;福尔摩斯简短叙述了自己的家庭背景)  
最后一案(华生报导福尔摩斯之死)  
归来记(1903-1904)  
空屋(福尔摩斯归来)  
诺伍德的建筑师  
跳舞的人  
孤身骑车人  
修道院公学  
黑彼得  
米尔沃顿  
六座拿破仑半身像  
三个大学生  
金边夹鼻眼镜  
失踪的中卫  
格兰其庄园  
最后致意(1908-1913、1917)  
威斯特里亚寓所  
硬纸盒子  
红圈会  
布鲁斯—帕廷顿计划(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登场)  
临终的侦探  
弗朗西丝·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  
魔鬼之足  
最后致意(第三人称口吻)  
案件簿(1921-1927)  
显贵的主顾  
皮肤变白的军人  
王冠宝石案(第三人称口吻)  
三角墙山案  
吸血鬼  
三个同姓人  
雷神桥之迷  
爬行人  
狮鬃毛(福尔摩斯自述)  
带面纱的房客  
肖斯科姆别墅  
退休的颜料商  
注:1927年,世界书局请程小青翻译福尔摩斯最早的中文版时,将《最后致意》及《案件簿》合钉成一本出版,称为《新探案》
其他的著作
伟大的布尔战争(1900)  
失落的世界(1912)  
新启示(1918)  
重要信息(1919)  
唯灵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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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狄克逊·卡尔
约翰·狄克逊·卡尔(1906~1997),美国籍作家,出生于宾州,毕业于哈维佛学院,曾远赴巴黎留学,但随即转往英国定居。作者另有其他笔名,其中狄克逊·卡尔最著名。卡尔的推理小说中俯拾皆是“密室谋杀谜团”与“不可能的犯罪”的情节,世人推崇他为“密室大师”。
他是“本格派”推理小说中最擅长“密室推理”的小说家,所谓的“密室推理”,指的是小说的案情必须包含了一个以上完全封闭的空间,理论上处于无法进入或脱出的状态,然而小说案情中却发生必须有进出活动的事实。
重要作品:《三口棺材》、《歪曲的枢纽》、《亡灵出没在古城》(即《连续自杀事件》)、《女巫角》、《宝剑八》等。

基甸.菲尔博士&亨利·梅瑞威尔爵士
卡尔笔下主要有两位名侦探,亦即菲尔博士与亨利·梅瑞威尔爵士。猛一看之下,两人似乎极为相像,都是身材高壮,声如洪钟,学养俱佳却透著点古怪的中壮年英国绅士,但两人其实各有各的特质与个性。
以菲尔博士来说,其形象显然是根据英国名作家却斯特顿所塑造,这位可以用肥胖形容的绅士,必须靠著两支柺杖走路,个性一直以来也都相当和蔼可亲。他有一头蓬松的乱发,头上经常戴著铲形帽,喜欢穿著斗蓬。平日住在俭朴小屋的他,并未与当局有任何正式的往来。
另一方面说来,亨利·梅瑞威尔爵士身材虽然也很“结实”,并且有个“威武”的大肚子,身手却非常灵活矫健,而且他个性易怒,常常高声发起脾气,叫人有点不敢亲近。这位富有的爵士,出身自英国渊源最久远的爵位,对自己的公职身份经常嗤之以鼻,不过在最初几本小说中,他还是英国情报局的领袖呢。在最早的小说中便可以明显看出,这个戴著眼镜、秃头、经常一脸不悦的梅瑞威尔爵士,有著浓浓的邱吉尔味,在后期的小说中,这样的特质更是变本加厉。
近年来,推理界是将卡尔的菲尔博士系列,视为其主要成就,不过更早期一点,广受评论欢迎的,则是梅瑞威尔爵士,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海克拉夫(Howard Haycraft,重要著作为《Murder for Pleasure: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Detective Story》)在 1941 年便写道,梅瑞威尔爵士那“老头子”,“在当代各个小说名侦探中,最受当今作家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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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被誉为“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是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她的许多侦探小说塑造了高傲的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和英国乡村女侦探简·玛普尔的形象。
阿加莎·玛丽·克拉丽莎·米勒(Agatha Mary Clarissa Miller)于1890年9月15日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基市。她早年丧父,小时候并未受过正规教育,多靠母亲的指导与自修来充实自己。1914年她与英国皇家空军军官阿奇波尔德·克里斯蒂(Archibald Christie)结婚,后改姓夫姓。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加入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有机会接触并认识有关药物的各种知识,奠定了日后在小说中对药理的运用的基础。在这段时间中,她常与姐姐玛姬一同阅读侦探小说,并且一起讨论其中的情节布局,因此勾起了写作的兴趣,并且写下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不过当时遭到多家出版商的退稿(与柯南·道尔当年的境遇一样),后来终于在1920年问世。
克里斯蒂的第一次婚姻生活并不如意,于1928年离婚。为了平复婚变的伤痛,她只身到海外旅行,期间在西亚、非洲(土耳其、埃及等地)的经验,提供了她“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东方快车谋杀案)”、“Death on the Nile(尼罗河惨案)”等名著的素材。在小亚细亚的旅途中结识考古学家马克斯·马洛温(Max Mallowan),并与他结婚,婚姻生活顺利。再婚后的克里斯蒂依然沿用前夫的姓为笔名,继续她的文学创作。1971年获得女爵士封号。
1976年1月20日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国沃灵福德逝世。

阿加莎·克里斯蒂重要作品
中短篇小说集  
神秘的第三者  
玛普尔小姐的探案  
蒙面女人
雪地上的女尸  
大侦探十二奇案  
惊险的浪漫
金色的机遇  
死亡之犬  
死亡草
神秘的奎恩先生  
犯罪团伙  
首相绑架案

长篇小说集  
东方快车谋杀案  
万圣节前夜谋杀案  
美索不达米亚谋杀
啤酒谋杀案  
ABC谋杀案  
外国学舍谋杀案
尼罗河惨案  
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  
黑麦奇案
孤岛奇案  
悬崖山庄奇案  
罗杰疑案
空中疑案  
杀人不难  
蓝色特快上的秘密
底牌、零时、魔手、谍海  
过量死亡  
谋杀启事
葬礼之后  
H庄园的一次午餐  
波洛圣诞探案记
四大魔头  
三幕悲剧  
大西洋案件
涨潮时节  
复仇女神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人性记录  
他们来到巴格达  
校园疑云
拇指一竖  
哑证人  
寓所迷案
暗藏杀机  
命案目睹记  
死亡终局
白马酒店  
第三个女郎  
万灵节之死
死亡约会  
伯特伦旅馆之谜  
藏书房女尸之谜
七面钟之谜  
清洁女工之死  
长夜
庄园迷案  
无妄之灾  
畸形屋
天涯过客  
烟囱大厦的秘密  
褐衣男子
空幻之屋  
假戏成真  
命运之门
怪钟疑案  
斯塔福特疑案  
目的地不明
帷幕  
加勒比海之谜  
阳光下的罪恶

赫尔克里·波洛
赫尔克里·波洛是阿加莎所创造出来的高傲的比利时名侦探。他矮矮胖胖,小胡子翘起,还有一个鸡蛋一样的脑袋。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从比利时亡命到伦敦,并开设一间私人侦探社。每当被法国人误会是英国人时,他总会纠正对方说:“我是比利时人!”而他也常摸著两撇胡子自傲地说:“我赫尔克里·波洛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波洛头脑里有无数灰色细胞,灰色细胞就是对每个人作心理分析,从对方的服饰、举止、爱好、人生观作综合分析,然后进行逻辑推理,波洛几乎没有与任何人博斗过,他总是慢吞吞的、悠闲的,像一只老猫观察一群嬉闹的老鼠,从中找到哪只"老鼠"在作案。波洛注重每个人物的背景分析,比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凶手作案都与过去的历史有关。她在叙述中暗藏机关,隐瞒真相,但通过调查和分析,把一个个凶手捉拿归案。波洛以智慧和心理学知识破案,于是也成了福尔摩斯时代之后最负盛名的大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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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勒布朗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年),出生于法国里昂,父亲是船主。他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在高尔依读中学时,就认识法国大作家福楼拜,听福楼拜讲述动人的文学故事。后来,勒布朗又认识了莫伯桑与左拉。年轻的勒布朗有机会从文学大师那里获得创作经验,这对他以后走上文学道路产生了影响。
勒布朗中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到工厂去管理业务,勒布朗对机器声无法忍受,决心放弃继承父业,他不顾父亲反对,去巴黎学习法律。1887年发表处女作《一个女郎》。1900年,他开始了记者生涯。1907年,"福尔摩斯热"的浪潮已经影响了法国的出版界,他受法国侦探小说家爱弥尔·茄波里安的影响,开始涉足侦探小说。巴黎一位出版商邀请勒布朗为一份杂志写侦探推理小说,并讲明要塑造一个法国侦探,来与英国侦探福尔摩斯比个高低。这个要求是有难度的,但也是诱人的,这对勒布朗来说既是一个机会,又是一个挑战。他决定尝试一下,并想标新立异,塑造一个不是侦探但同样令人喜爱的文学典型。勒布朗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侠盗。他的《侠盗亚森·罗宾》问世以后,果然大受欢迎,好评如潮。这部小说的成功,奠定了勒布朗的文学地位,使他信心大增。
在世界侦探小说史上,勒布朗以50多本《侠盗亚森·罗宾》引人注目。  


亚森·罗宾
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亚森·罗宾,最初是个大盗,劫富济贫,行侠仗义,为百姓出头,与豪门争斗。他的神出鬼没,让警方束手无策。后来他又成了侦探,最后竟当上了法国的警察厅长。亚森·罗宾这一形象的产生,当然与法兰西民族有关,只有在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法国,才会让一个大盗一跃而成为警察厅长。这对于性格保守的英国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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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勒里·奎因
艾勒里·奎恩是费雷德累·达奈与曼里德·李合作的笔名。其代表作是《罗马帽子之谜》《希腊棺材之谜》《法国香粉之谜》和《荷兰鞋之谜》。1932年问世的《希腊棺材之谜》曾获得爱伦·坡奖(这是美国推理小说家协会所发的年奖,相当于电影界的"奥斯卡奖"),他们两人合作,一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艾勒里·奎恩的地位相当于英国文学史上的柯南道尔。
艾勒里·奎恩的侦探小说有三个特点:
一、通过神秘的谋杀案,反映资本主义社会中上层人物惟利是图、尔虞我诈的卑鄙本质。他们为了金钱,采用移货栽赃、陷害无辜的手法,可以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在他们眼里,骨肉之情、手足之情都可以拿来换金钱。利之所在,趋之若骛,人与人的关系纯粹是金钱利益关系。  
二、运用逻辑推理,对犯罪现象作科学分析,尤其注重犯罪目的与现场察看,并安排了引人入胜、错综复杂的情节,在寻常人不为注意的细节中演绎出动人的故事。凶杀现场气氛神秘,作品有很强的可读性,结局则有出人意料的安排。
三、故事的文学性很强,尤其是艾勒里·奎恩这一形象令人难忘。艾勒里是纽约警长奎恩的儿子,这对父子搭档各有特点。父亲奎恩性格朴实,行事坚决,有很丰富的破案经验;儿子艾勒里则是一个想象丰富的推理家。他们在破案时,各执一词,但最后又互相配合,最终擒获凶手。艾勒里·奎恩这一文学形象也给读者以充分的信任感,并赢得广大读者的喜爱。



艾勒里·奎因(这个是侦探,与作者同名)
他有着运动员的魁梧体魄和迷人的银灰色眼睛。他思维敏捷,具有高超的推理能力。这一形象成为美国侦探人物的标准模式——一个极具性感的现代美国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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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达因
范·达因(S·S·Van Dine),真名是威·亨·赖特,1888年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毕业后,曾到慕尼黑和巴黎学习美术。1907年起,作为美术评论家和文艺批评家,经常在《洛杉矶时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还担任过著名杂志《花花公子》的主编。1916年发表处女作《有前途的男人》。这篇小说虽然引起了批评家的注目,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经济利益。
由于他本来身体就不好,加之身兼报刊专栏作家、编辑、小说家等数职,终于在1923年病倒,不得不度过两年多的疗养生活。在养病期间,他通读了2000本以上的侦探小说,最后引起了他自己的创作欲望,便使用笔名写起侦探小说来。
他的第一部侦探小说是《本森谋杀案》(1926),书中侦探菲格·万斯首次登场。由于博学多识的侦探菲洛·万斯大受读者欢迎,范·达因写了十几部以他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不过,还是初期的6篇质量较高。尤其是《主教杀人案》和《格林老宅谋杀案》,堪称古典侦探小说的杰作。
1939年,范·戴恩去世。  


菲格·万斯
是达因小说中的侦探。万斯是个美男子,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他擅长击剑,又是高尔夫球好手。对牌戏也很精通,身上总是穿着最入时的服装。另外,万斯知识广博,对于艺术,尤其是绘画有很大的兴趣。他住所内收藏了许多东西方的美术作品。他曾在哈佛大学攻谈心理学,对这门学科有深广的知识。万斯的独特之处,在于他的新的推理方法。
与福尔摩斯那种在地板上来回地爬着寻找物证的的归纳推理相对照,他更重视罪犯的心理和动机,主张以心理分析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
根据这种心理分析方法,侦探万斯在《加那利谋杀案》(1927年)中,与怀疑对象打扑克;在《主教杀人案》(1929年)中,万斯分析国际象棋棋谱,做出了有些孩子气的举动,在轻松的气氛中侦破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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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芬·铁伊
1897年生于苏格兰因佛内斯,就读于当地的皇家学院。之后,在伯明翰的安斯地物理训练学院接受三年训练,然后开始物理训练讲师的生涯。后来,她辞职照顾住在洛克耐斯的父亲,并开始写作。
这位英籍女作家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推理史最辉煌的第二黄金期的三大女杰之一,也是其中最特立独行的一位。和她齐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罗西·谢尔斯都是大产量、行销惊人的作家,铁伊却穷尽一生只写了8部推理小说,8部水平齐一的好小说,是推力史上为数不多的没有失败之作的大师。
1952年逝世于伦敦。

作品:
排队的人(The Man in the Queue,1929)
一先令蜡烛(A Shilling for Candle,1936)
萍小姐的主意(Miss Pym Disposes,1947)
法兰柴斯事件(The Franchise Affair,1949)
博来·法拉先生(Brat Farrar,1949)
一张俊美的脸(To Love and Be Wise,1950)
时间的女儿(The Daughter of Time,1951)
歌唱的沙(The Singing Sands,1952)

伦·格兰特
铁伊笔下的侦探。在三十年代崛起的众多神探中,艾伦·格兰特(Alan Grant)算是非常特立独行的一位,他的出道,的确是当时推理文坛的异数。教养良好、面貌姣好、个性有点自以为是,甚至非要别人领他的情不可,艾伦·格兰特,就是这么一位冥顽不灵、与众不同的家伙。
烦恼与偏见,一位平等主义者
说真的,格兰特早就可以退休了,他的姑妈留了一笔遗产,够他余生享用不尽;况且,格兰特在苏格兰警场干了那么久,他也应该去警察特种学校再深造,充实些不一样的技能,但他还是固执地留在原来岗位。然而,就是因为这些个人本质,使得这个杜撰的虚构角色,反而像一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真实人物,他有生活上的烦恼与偏见,以及让同侪钦佩的锐利第六感;他的专业知识博得人们的尊敬;他对种族抱持著平等主义,也赢得众人的好感。
破案第六感,一个无法休憩的工作狂
拥有第六感,是人人称羡的事。格兰特可以在数人之中,一眼认出犯罪者。
对他来说,虽然这是卓越本事的来源,但也形成一种性格弱点:灵敏的直觉让他断案如神,却也常教他独排众议、一意孤行。最糟糕的是,一旦案情陷入胶著状况,所有线索看似费解又毫无关连之时,严重的挫败感便会涌上他的心头,教他寝食难安,甚至不眠不休地查案,直到找出真相为止心智才能获得休憩。
欣赏犯罪,一个不辞辛劳的检视者
格兰特对专业的要求已达完美的境界。关于犯罪事件,他也以同样的观点来看待,并且有相当独特的见解:非但不唾弃,反而是欣赏它们。他检视犯罪案件,态度是严谨而不辞辛劳的,所有能动用的资源,包括警场里的同仁在内,他通通不会放过。因此,格兰特不是一人独大的行动者,他也绝非不会犯错的圣者。事实上,这位警察是这么描述自己的:“一个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由于心存平等主义的信仰,无论是畅销作家、行窃惯犯、同性恋剧作家,或是基层的巡逻警察,格兰特都能轻松自如地与之相处;不管处在四星级的高级旅馆,还是贩售麦芽啤酒的低廉酒吧,他都能恰如其分地表现自我,而不显得格格不入。
周旋真实人物,一个心力交瘁的劳碌者
格兰特体验生活、罪案以及真实的人性。和他相逢或擦身而过的人们,有爱尔兰共和军、狗仔队新闻记者、猛汉刺客、犯罪组织,以及现实世界中的男女老少。他同情年轻人缺乏梦想,对教育体系丧失信心;甚至为了观察人性,他旅行会去搭坐火车头等厢,藉此揣摩百万富翁的习性。他是如此悲天悯人、勤奋不辍,难怪格兰特因公受伤而住院时,会无聊地心烦意乱,因而试图为四百年前的王室谋杀案翻案(见《时间之女》一书);由于性格中有自毁倾向,所以他无法享受舒适的家庭生活,虽曾与女性交往,但终究是一生未娶。
这么一位“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究竟能否称的上是英雄呢?这真是个耐人寻味的好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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