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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联想……难以联想的质量!

【天天315】联想……难以联想的质量!

今年的4月9日我在北京购买了一部联想手机,没想到在用了不到一个月时,耳机线就脱落,鉴于这种情况,作为用户我首先想到的是,可能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但是经过仔细检查后我发现在脱落的线头处根本无断裂的痕迹,而且很明显的可以看到是线头处有压痕,根本就是联想耳机出厂时那个线头处就没有压好压实,所以这个耳机显然存在质量问题。随后我拿着耳机到联想的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接待小姐拿着线头就往耳机背部的一个孔里插,而且非常明确的告诉我,“这是您人为造成的,您瞧,这根线都从这个地方掉出来了,肯定是您人为的受力造成的”。听了我觉的真是苦笑不得,这根线明明是用于挂在脖子上用的,跟耳机背后的孔根本没关系,于是我提醒接待小姐看清楚,耳机的背后那个孔根本就不是插线用的,接待小姐才恍然大悟,看了一下,将耳机拿到检测间。很快,接待小姐出来告诉我,您的耳机是人为损坏,不能保修。我虽然感到非常不满意,但还是心平气和的问接待小姐是否有投诉电话,接待小姐顿了一下,又进了检测间,然后就我就听到检测间里传出一个尖锐有刺耳的声音“都说是人为造成的了,还投诉什么呀”,随后接待小姐说让我拨打82879600投诉。我真不明白,那位所谓的检测人员有没有看到耳机的具体情况,有没有仔细看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就这样的服务也敢让销售人员称联想是国际品牌,质量有保证,不知他所谓的人为造成是指联想所出的手机都是丝毫不差,绝对不会有任何质量问题???真让人费解!!!要买手机的朋友呀,三思呀……考虑清楚呦……[em04][em07][em09][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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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偶是4也7号买的联想I856,还好,耳机还蛮结实,谢天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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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人啊,楼主去时就应该抱不死不休的决心,像你这样抱试一试的心态是肯定不行的。



另,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造成产品故障的鉴定权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消费者无法对故障非人为原因而是质量原因造成的进行举证,对于鉴定机构来说也只能对结果而不能对原因造行定论,因此从普通法的角度来讲消费者在这个问题上确实处于一个绝对弱势的地位。为了遗补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6日颁布了一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四条第七款作出了一个特殊规定既厂家要对产品不具备质量问题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消费者只需要提出产品有质量问题而不必对自已的主张举证证明,厂家需反证自已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否则推定为质量问题,这是法律的一个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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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的手机业务本来就是鸡肋,记得G918(好像是这个型号),采用的微软的系统,还是联想的最高端手机,死机不断~。大面积的返修。

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如停掉算了。没听说过有HP,Dell,IBM牌手机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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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圈这两天还高兴,看以后出问题你还高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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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将此事投诉到联想了,他们承诺的是两个工作日给回复,不知他们能不能有这么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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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下是引用anna在2005-5-31 19:50:00的发言:
小圈这两天还高兴,看以后出问题你还高兴不。
偶的手机就是不出毛病,怎么折腾都不出问题,我都有点不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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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经5天了,联想还没有给回复,令人恶心的企业作风,一点诚信也不讲,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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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下是引用紫色百合在2005-6-7 16:21:00的发言:
投诉已经5天了,联想还没有给回复,令人恶心的企业作风,一点诚信也不讲,哼……
楼主要耐心一点!一般都是5个工作日,周末两天是不能算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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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老爸的手机就是联想的,用一年多了,好像还没有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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